目前B渠道海关查验较为严格,商品数量请控制在自用范围内,包裹重量/数量需控制在以下范围:(鞋子、包包、保健品、手表请单独转运,不要与其他商品混装)单个包裹货值不超过1500人民币,超过部分将会按货物价值征税,税金由客户自行承担,需上传身份证。 | |||
商品类别 | 具体品名 | 限制重量 | 限制数量 |
母婴用品类 | 奶瓶、辅食研磨器、尿片、吸管、婴儿餐具餐椅、婴儿洗护品等 | 6KG | |
普通衣服鞋子类 | 男式/女式鞋、靴子、运动鞋等成人鞋 | 6KG | 1双 |
童装、内衣裤、T恤、衬衫等 | ≤10 | ||
毛衣、裤装、皮带扣、领带夹、帽子、围巾等 | |||
童鞋、羽绒服、西装、大衣、棉衣、普通眼镜、皮带、腰带等 | |||
生活日用品类 | 成人洗护用品(洗发水、生发液、润肤露、沐浴露)、运动物品-装备、玩具、手动剃须刀、牙膏、文具、书籍、餐具、酒具、茶具、台灯、杯子等 | 6KG | |
食品类 | 泡芙、坚果、膨化食品、饼干、米粉、糖果、巧克力、果泥等 | 4KG | |
保健品类 | 维他命、葡萄粉、鱼油、维生素、液体钙、儿童DHA、螺旋藻等 | 3KG | 限8瓶以内 |
普通化妆品类 | 唇膏、眼霜、眼影、睫毛膏、眉笔等 | 1KG | (RMB100以下:4个/件;RM100以上:2个/件) |
面膜、防晒霜、爽肤水、面霜、洗面奶 | |||
名牌化妆品 | ESTÉE LAUDER、LANCOME、FRESH、CLINIQUE等 | ||
电子数码产品及配件 | 无线麦克风、耳机等 | 1个 | |
录音笔、耳温计、电子游戏配件、电子游戏机、 | |||
小家电类 | 电动剃须刀、电动吸奶器、电动洗脸刷、电动牙刷等 | ≤2 | |
箱包 | COACH、MK、CK、KS等 | 1个 | |
眼镜饰品 | 施华洛世奇等饰品 | ≤5 | |
RAY-BAN、FENDI、GUESS、CK、MK等 | 2副 | ||
手表 | CASIO、CITIZEN、SEIKO | 一箱一块 | |
其他类 | 行李箱、安全座椅、婴儿推车、扫地机、吸尘器 | 一票一件 | |
不能清关品名 | 国际奢侈品牌(如LV,爱马仕,阿玛尼,普拉达,迪奥等)、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平板电脑、人参、花旗参、西洋参、海参、鱼翅、燕窝、电脑配件、相机及镜头、bose音箱、医疗用品、药物类、汽车配件、打火机、易燃易爆危险品、易腐蚀品、管制刀具、毒品、军火、文物古玩、有价证券、国家货币、贵重金银首饰,钻石,海关明文规定禁运物品; | ||
注:对物品描述申报规范 | |||
1、保建品类、化妆品类在申报时要加上规格,(如FKC 维生素50 粒1;Carolina香水5ML 1) | |||
2、鞋类、服装类、包包类在申报时要加上男女,鞋类需要加上码数,服装类需要加上类型 (如AD 女运动鞋35 码1;MK 男士长袖外套1;MK 男士公文包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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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严格控制单票货里面的数量,保建品一箱里面数量不能超过8 个,衣服不能超过10 件。 |